本中心儀器繳費流程如下圖所示,分兩部分,
1. 本校老師欲使用國科會計畫者扣款者,經該計畫主持人簽章後,由出納組預開收據給使用者,使用者以該單據依本校核銷流程,辦理核銷付費事宜(款項補匯入本校貴儀帳戶)。
[註:原設計流程,「使用費核定清單」係由中心定期彙整至出納組預開收據,再送各使用者核銷。該流程因預繳收據容易遺失,僅供使用量較大的使用者參考運用。少量使用者,請依以下方式繳費:
a.儀器負責單位協助於實驗完成後,確認計畫編號填寫且教授已簽章後,逕送出納組預開收據後(可協請使用者或由儀器管理者完成),再給予相關儀器實驗結果資料,完成實驗。
b.以現金繳納者,參考流程2。
2. 欲以現金繳納者,至出納組繳款後,開立收據給使用者。本校使用者若需報帳,可依本校相關核銷流程,以「已代墊」方式完成核銷。
儀器使用繳費流程